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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昌县公安消防大队智慧消防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ZZT-GC-2020-001)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FZZT-GC-2020-001
2.项目名称:广昌县公安消防大队智慧消防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193.2万元
4.最高限价: 193.2万元
5.采购需求:
采购编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技术 要求 |
FZZT-GC-2020-001 |
智慧消防设备 |
1批 |
193.2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企业成本核算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本项目以折扣报价为准,其他报价无效。
投标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投标。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中标资格的,其中标无效。
6.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单位须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要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中国公民)。②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从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任意一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截屏样式见后附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特别提醒: 开标时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进行扫描,编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及CA证书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 6 月 15 日起至2020年 6 月 19 日
地点: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及方式: 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到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广昌县河东新区行政中心档案局一楼)。
开标时间:2020年7月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广昌县河东新区行政中心档案局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于2020年7月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为防止评标系统出现故障,开标无法顺利进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且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本次评标以电子版为准,如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经采购人请示监管机构改为纸质评标,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投标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 已下载招标文件且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昌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广昌县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若士路13号老房产大楼3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雪欢
电 话:******
电子函件:******@163.com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