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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2016-2017年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桃江河羊马河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丰县2016-2017年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桃江河羊马河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丰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农发行项目贷款支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信丰县大塘埠镇、铁石口镇、嘉定镇。
2.2 招标规模:约706.2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184日历天,预计 2020 年5月11日开工, 2020年11月10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参与2018年5月11日信丰县铁石口镇龙迳河出口防洪工程的未接受行政处理的投标单位(上饶市浩隆建设有限公司)。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3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10时30分,地点为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5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标后由招标人进行查询,如发现投标人(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7.6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7重要事项:
①开标期间,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各投标人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减少进出场人员数量,每个投标人原则上只允许派一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现场。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③各投标人需对拟派参与开标的人员进行健康情况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④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⑤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⑥其他相关防控要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执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丰县水利局
地 址:信丰县县政中心
联 系 人:赖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58号八零公社4栋202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监 督 单 位:信丰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信丰县水利局
2020年4月3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县支行营业部
2、户名: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信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