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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侨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侧路面加铺沥青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江门
招标公告
工程承包
发布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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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侨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侧路面加铺沥青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发改投资〔2020〕87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0703-48-01-01084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改造道路全长约300米,对原旧路面加铺沥青,提升既有雨水口和井盖、改造中央绿化带绿化和路灯、侧平石、雨污水管修复和人行道提升改造等。2.2 工程总投资费用为513万元,其中(1)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计取的设计费用下浮20%进行固定费率报价,下浮后的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3.71万元,设计费费率为3.02%。(上述设计费费率为投标报价固定费率,设计费费率=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u00D7100%)(2)、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为:453.08万元。工程合同价(暂定)以招标控制价\u00D7(1-中标下浮率)计算。2.3 总工期:103个日历天(含设计、施工报建、施工和竣工验收时间)。本项目中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时间节点要求:2.3.1、2020年5月8日前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并配合审批;2.3.2、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概算报批,并施工单位进场做施工前准备;2.3.3、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2.3.4、2020年6月30日前道路建设基本完成,达到通车条件;2.3.5、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所有配套设施(包括路灯、绿化、交安设施等)。2.3.6、若中标人因设计耽误了施工工期,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在施工期间采取赶工措施,确保本项目总工期103个日历天不得超期,逾期承担违约责任。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规划公示、施工配合和现场服务等、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报建配合以及一切相关配套工程、旧渠清淤、旧路面检测(检测单位需经业主确认)、竣工图编制等。 2.5 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7 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2.8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设计规定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招标内容: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设计和施工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道路专业或与本专业相近(指路桥专业、道桥专业、市政工程等)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为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2个(含2个);(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施工方具备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的相关规定,取得广东省资质许可,诚信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二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将其承包工程范围扩大至一级相对应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

3.7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4月03日 15时00分2020年04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4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9日 17时30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4日 17时30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时30分前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人: 区先生
电话: ****** 电话: ******
2020年04月03日
查看招标文件:

江侨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侧路面加铺沥青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0402(1034定稿).pdf

查看工程量清单:

图纸和清单的说明.pdf

查看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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