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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城镇供水工程(城市备用水源)EPC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 广昌 招字[2020]第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昌县城镇供水工程(城市备用水源)EPC项目已由广昌县发改委 广发改审批【2020】74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昌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设备、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①取水工程:取水泵房一座(4万m3/d),原水管径DN300- DN800,总长约48.9 km;②净水厂工程:小港第二水厂扩建水厂一座,日供水3万m3、杨溪乡新建水厂一座,日供水6000m3、头陂镇新建一座水厂,日供水4500m3;输水工程:清水管管径DN300- DN100,总长约30km。项目总投资约13932.93万元,本次工程投资约为11272.15万元。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工程(给水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施工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证书。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
3.3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承诺书由牵头方提供)。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中标后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及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没有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可查询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3.5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需提供八大员上岗证证书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证书(施工员、安全员(含安全员C证)、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原件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设计人员需提供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
③外省来赣投标单位须办理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外省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企业入赣的截图,加盖公章(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若联合体,则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需提供)。
④若是联合体投标,则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⑤开标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方)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
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补缴的社保无效)。
⑦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两个独立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母公司已参与投标的,其子公司不得另外组建参加到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因系统原因,本项目采用开标现场报名,纸质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2020年6月30日 至 2020年 7月 20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月 21 日 9:30时整,地点为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单位章)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章)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 单位章)
联 系 人: 欧阳女士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