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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文昌里新区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赣建抚招字[2020]第G0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已由抚州市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抚州市文昌里新区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孝桥镇下塘村东北方向350米。
2.3工程投资:本项目投资限额暂定20430万元。
2.4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新建厂址占地面积40亩,总建筑面积3662.3平方米。铺设进出厂管道2.7KM,污水收集管道11.98KM。总处理规模2.5万吨/日。本项目建、构筑物4901.5平方米。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污泥再生池/选择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混合池、中间泵池、砂滤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再生、污泥循环池及加药间、配电间、鼓风机房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
2.5 本工程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 12个月。
2.6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1)勘察: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2)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分析来水水质,核算建构筑物的处理能力;根据本工程对出水水质和工艺流程的要求,对整个厂区的工艺流程进行设计等),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3)施工:包含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项目施工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4)采购: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
(5)其他:施工图图纸审核工作由甲方委托,图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图审费用包含在EPC签约合同价中。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①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给水排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
③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④工程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
⑤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⑥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八大员与项目经理不为同一人)。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拟派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证。
⑦项目总负责人可由工程施工负责人兼任。
3.2其它要求 :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担保凭证(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②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企业)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办理进赣备案。开标时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公章,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制。详见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
③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
④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20年2月27日 至 2020年4月1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为45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4日 9:30 时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四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 系 人:赵亮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